违法警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违法警示 >

莫违章,违章必被“抓”

发布时间:2012-07-23 17:58:20   作者:xiaoduan   点击:

       7月20日下午17时,一辆车号为晋B*****的重型货车沿胜利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杏花岭区政府门口因实施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被巡逻的三中队中队长高志勇抓了个现形。
      短暂的几分钟谈话中高队长发现晋B*****驾驶员刘某神色非常不自然,并且只提供了该车行驶证副页,经高队长一再催促,刘某唯唯诺诺从上衣口袋拿出了该车行驶证主页,高队长顿时起疑,仔细辨认后发现刘某后来提供的行驶证主页是伪造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晋B*****已扣回杏花岭大队,等待刘某的将是交通法的严惩不贷。

 

作者:365bet新网址
本文链接:莫违章,违章必被“抓”(http://www.31hwdh.com/2012/wfzz_0723/3496.html)
版权所有:如非特别注明,均有365bet新网址原创,转载时必须以链接形式注明作者和文章地址,谢谢合作。
相关热词搜索: 违章
上一篇:酒后驾车隐患大
下一篇:火眼金睛识伪号牌
?
?

太原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支队

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www.31hwdh.com】 版权所有    地址 : 太原市新晋祠路51号
支队长信箱 :tyjjzdz#163.com (将#替换为@)    系统维护:太原市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
推广支持:山西晋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晋ICP备05004150号  
关闭